近來的我結婚了。
結婚的準備可是把我搞得翻天覆地, 但是這些過程都是大家口中說的幸福。
由於老公是香港國籍 , 為了註冊程序更方便, 我們決定在香港完婚。
馬來西亞婚姻註冊程序是複雜得比考大學博士還艱難。
除了被“太極” 到不知名的部門之外, 還要填一大堆不知名的資料。
負責的部門也沒人知道到底對不對。 (汗)
一番的“研究” 和資料搜查之後 我們決定在香港先進行註冊程序。
10 月的時候, 我老公已經到了負責證婚的律師樓排期,租場地, 遞交文件與填寫婚姻註冊資料。
排期結果是11月中 在旺角附近的律師樓進行註冊宣誓。
當天出席的有我們雙方的父母, 還要香港的朋友們。
起初只是以為和馬來西亞一樣, 只是說句 “我願意” 就搞定了。
結果老公說, 說明是宣誓, 當然你也要讀出宣誓的內容。
比如 “我請在場各位見證, 我XXX願意嫁給XXX成為法律上的合法妻子”
話說, 自從小學畢業之後, 我已經沒有閱讀出口的習慣~ 加上是要以廣東話進行。 對我來說是有點壓力和挑戰。
還好, 當時候我小心翼翼的讀出全文, 並沒有吃螺絲~ 當場的各位都一把冷汗的寧靜聆聽。
當律師 “禮成” 的那一刻, 我送了一口大氣!
之後律師也很友善的讓我們在證婚房間裡自由的拍相留念 。
過程短短的3個小時 (攝影, 遞交資料,宣誓, 交換戒指,攝影)
已經為我們人生中留下最美好的回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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